时间:2022/7/14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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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,有群众向本报反映,来杭州旅游时,受到出租车驾驶员蛊惑,被拉来拉去购物;并质疑购物的那家丝绸店是否真的是“百年老字号”。

为了揭开真相,记者决定以外来游客的身份进行暗访。

真丝服装被掉包粘纤冒充桑蚕丝

3月2日,记者背着双肩包,来到人流较为密集的龙翔桥附近,佯装是来杭州旅游的外地游客。没走多远,一个身材微胖、皮肤黝黑、戴着眼镜的中年妇女上前询问记者要不要包车旅游。记者告诉她,自己第一次来杭州,不知道该怎么玩。中年妇女闻言,似乎有些兴奋,她说:“你算遇对人了,我老公就是开出租车的,我让他给你领路,包你玩得开心。杭州特产你不要乱买,要买的话,让我老公带你去,保证你买的东西都是正宗的。”中年妇女当即拨打了一个电话,不一会儿,一辆出租车在我们身旁停下。

上车之后,驾驶员就神秘兮兮地向记者“好心”透露,在杭州难以买到正宗的丝绸,就连一些大商场也卖假冒伪劣商品,不过,他知道杭州哪里可以买到正宗的丝绸……说着说着,车子在西湖大道52号的杭州丝绸之府丝绸购物中心停下,出租车驾驶员说:“这是家百年老字号,东西很正”。果然,记者进店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块“百年老字号”的铜牌。

服务员见有客人,立即迎上来,并表示店里所有真丝商品都在打折处理,现在买最划算。记者挑选了一件标注“面料%桑蚕丝”的乔绒棉袄。

但是,就在记者付款并离开商场之后,却发现衣服被掉包了,原先标签上%桑蚕丝被换成了%纤维,估计是趁记者去收银台付款的时候,被服务员掉包了。记者立即返回杭州丝绸之府丝绸购物中心,换回了之前选定的那件真丝衣服。

那么,这件标注是%桑蚕丝的衣服,真的是真丝衣服吗?记者将衣服带到了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进行检测。

检测结果显示,该服装面料由桑蚕丝和粘纤组成,存在严重掺假问题,不符合《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》标准要求,属于不合格产品。

丝绸之府并非百年老字号

光明正大地打着“百年老字号”招徕生意,卖的却是不合格产品,那么“百年老字号”招牌是不是真的呢?带着这个问题,记者采访了浙江省老字号企业协会、杭州市老字号协会、浙江省丝绸协会和杭州市丝绸行业协会,均得到了否定的答复。

“自古以来,杭州丝绸和龙井茶享誉海内外,特别是杭州的河坊街、南宋御街一带都是前面店面接业务,后面作坊进行生产。不过,发展到现在,历史超过百年的‘老字号’并不多,最早的是都锦生丝绸、利民中式服装厂,喜得宝丝绸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解放初期。都锦生丝绸于年和年先后两次被国家认定为‘中华老字号’,喜得宝和利民中式服装厂则被认定为‘浙江老字号’。”浙江省丝绸协会王秘书长表示。

这也得到杭州市老字号企业协会陈秘书长的印证:“‘中华老字号’需由国家商务部作出权威性认定,认定标准十分严格。首先该品牌必须要创立于年之前,还要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、具有良好信誉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。”

显然,这家丝绸之府并不是真正的“百年老字号”。

针对服装掺假问题,浙江省丝绸协会王秘书长说,蚕丝含量达到50%以上的,称之为混纺丝绸服装;含量低于50%的,则不能称之为丝绸服装。

丝绸之府涉嫌双重违法

对此,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骆宝龙、李旻律师认为,杭州丝绸之府丝绸购物中心打着“百年老店”的招牌,属于以虚假广告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根据我国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:“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,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,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消除影响,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另外,其销售的商品成分明显和真实成分不符,根据我国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:“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,责令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并处违法生产、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据此,市场监督部门可以对该购物中心进行查处。

在此,也提醒广大游客,选购特产时一定要擦亮眼睛,不要贪图便宜,谨防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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